守合同重信用
一、什么是“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是政府對企業信用的一種綜合評價活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可獲得包括工商局、稅務局、發改委、經貿委、科技廳以及財政、社保、銀行、海關等17個政府部門共50余項優惠政策的扶持。
二、申報好處
1、工商局認可的企業良好信譽證明,政府榮譽證明、提高公司競爭力;
2、市工商管理局對于守重企業實行免等候首先辦理。對“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實行年檢免實質性審查的優惠服務;
3、出口退(免)稅享受快速審批程序,對守重企業及時給予退稅;
4、市海關對于守重企業實行優先辦理、優先放行;
5、申報農業龍頭企業、廣東省名牌產品、高新技術認定、馳名商標、“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列為重點培育對象;
6、申報相關財政資金項目時,列為優先對象;
7、申請銀行貸款和擔保機構貸款擔保會優先考慮,以及提高授信額度;
8、評定“自主創新產品”時, “科學技術獎”時,企業列入評審參考指標;實行年檢免實質性審查的優惠服務;
9、在工程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招投標方面加分,優先考慮;
10、連續五年被公示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的,申請冠省名的注冊資金要求可降低為五百萬元人民幣。
三、申請條件
申請公示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截止計算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企業申報當年利潤不能是虧損,否則會影響通過率)
(二)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三)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100%;
(四)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五)企業經營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公示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營業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四、申請材料
(一)《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二)《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有關資質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其他證明材料。
首次申請企業提供第(一)(三)(四)(五)項材料;已參加2017年度公示的企業,提供第(二)(三)(五)項材料。
五、申請時間
申請公示企業應于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于網上提交申請。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公示企業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及信息,并對所提交材料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的,我局將撤銷其公示信息,被撤銷公示企業將連續4個年度禁止參加公示活動,并在“守重公示系統”中向社會公告。
(三)受委托的行業協會(商會)須嚴格遵守《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接受委托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工作規定》,認真做好公示活動的宣傳發動和推薦工作,并接受公示企業和社會公眾監督,嚴格禁止“搭車”收費、強拉入會等增加企業負擔或變相收費等行為。
七、證書有效期
守合同重信用證書有效期為一年。